為大力推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,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,全面提升社會誠信建設水平,近日,菏澤市信用辦印發了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,主要從五大方面開展信用工作。
一是推進社會信用法規制度體系建設。配合做好《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》解讀宣傳,抓好市信用辦《關于貫徹落實國辦發〔2019〕35號文件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方案》的落實,研究制定市公共信用信息“三清單”,進一步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度體系。
二是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服務水平。加快完善全市公共信用基礎信息資源庫,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,做好全市各級信用平臺和信用網站的一體化建設,提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信息共享水平。
三是以信用信息應用為重點,不斷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。依法依規完善重點行業、重要領域“紅黑名單”制度,積極拓展“互聯網+民生+信用”應用模式,按照省市場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、評價標準和各類監管實施細則,推動各監管部門根據市場主體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。
四是推進重點領域信用體系建設。加強重點行業、領域信用體系建設,開展信用承諾、信用評價、信用培訓、誠信宣傳等,加強行業自律,推動金融業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,持續加強失信政府機構專項治理,構建政務誠信的長效機制。
五是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。建設一批信用縣區、信用鄉鎮(街道)、信用村居(社區)、信用家庭等信用典型,廣泛開展各類誠信宣傳教育活動,引導樹立“講誠實、重信用、守規則”的社會風尚,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。